前言
作者:哈戰(zhàn)涌   |  字數(shù):1002  |  更新時間:2015-07-20 16:31:00  |  分類:

人物傳記

南京國民政府五院,由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監(jiān)察院和考試院組成,分別行使五項職權,是政府機關的基本組成部分,也是中央政權體系的實體。五院的建立,淵源于孫中山的“五權憲法”構想,但其職能在實際操作中有所變動。

“五權憲法”是孫中山在辛亥革命前后根據(jù)當時西方的政治體制并結合中國的歷史背景提出的建立資產(chǎn)階級共和國的整體構想,是他整個資產(chǎn)階級學說的核心和精華。簡單地說,就是在吸收西方資本主義國家“三權分立”的政治思想的基礎上,加上具有中國特色的科舉考試和御史監(jiān)察,形成行政權、立法權、司法權、監(jiān)察權、考試權的五權分立,從而反對獨裁,達到人民有權,政府有能,權能分立的目標,最終實現(xiàn)資產(chǎn)階級的民主與自由。

國府五院寄托著孫中山矯英美制度之弊端,匡古代科考、監(jiān)察之不逮的政治理想,是當時國人對于新的國家建立最先進的制度思考。然而,它只是一個框架性的建構,缺乏一些具體的措施,而更多的是思想理論層面上的論述,這就給后來的失敗埋下了伏筆。1928年10月以后,在蔣介石標榜的“忠實執(zhí)行孫中山遺教”的口號下,五院相繼成立,并伴隨南京國民政府始終。然而,五院制雖然形式上建起來了,卻在實際上背離了孫中山的“五權憲法”的內在精神。一方面,蔣介石為了集中權力,修改了政府組織法,將五院正副院長的任免權集中在自己手里;另一方面,由于體制設置,國民黨中央和中政會位于國民政府之上,國民政府只能在國民黨中央和中政會領導之下行使職權。這樣一來,整個國民政府實際上合為執(zhí)行機關,五院分立只是執(zhí)行權的內部分工,不僅沒有削弱一元的國家權力,反而加強了權力的一元化,成為蔣介石獨裁專政的工具。

國府五院獨特的政治命運使得擔任其院長的政府官員們有些神秘莫測。他們都可謂是民國的風云人物,但又有著極具個性的人生故事。有出生微寒,經(jīng)歷坎坷,胸懷大志的報國之士;也有名家之后,留學西洋,少年得志的將門虎子;有戎馬倥傯,豪情萬丈,九死一生的軍隊首領;也有風流倜儻,才高八斗,處事圓滑的亂世文臣;有善于理財,揮金如土,鐘鳴鼎食的富商巨賈;也有清貧自安,嚴格自省,堅守原則的布衣詩人……從他們的一生中,我們既可以看到國府官員們形形色色的生活百態(tài),也可以重溫甲午戰(zhàn)爭、辛亥革命、護法運動、北伐戰(zhàn)爭、抗日戰(zhàn)爭等重大事件的時代場景,更重要的是,這能讓我們知道,的確有一群中國人,在民族危亡的時候站了出來,為一個國家的重新屹立起過重要作用。

歷史不應該忘記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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