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作者:共青團中央網(wǎng)絡影視中心主編   |  字數(shù):4402  |  更新時間:2015-08-10 14:02:15  |  分類:

兒童教育

孫中山用人“唯才能是稱”

名言

致天下之治者在人才,成天下之才者在教化。

——胡瑗

故事

辛亥革命以后,孫中山當選為中華民國第一任臨時大總統(tǒng)。這時,一些親戚和私交很深的朋友紛紛找上門來,要求孫中山在政府給安排個職務。但孫中山始終堅持用人“唯才能是稱”的原則,絕不濫用私人。

孫中山的大哥孫眉是個著名的華僑資本家。當初由于家中貧寒,孫眉幾乎沒有念過書。他十八歲去檀香山當雇工,經(jīng)過艱苦的拼搏,逐漸積累資財,成了雇工一千多人,擁有兩萬多畝土地的牧場主。孫眉有了錢,就供給孫中山在檀香山和香港上學的一切費用,并且在孫中山的影響下,最早參加了革命團體興中會。后來革命遇到挫折、經(jīng)費發(fā)生困難時,孫眉毅然賣掉牧場,贊助孫中山領導的革命。他對革命是有貢獻的,因而廣東的父老紳商推舉孫眉出任都督,掌管全省的軍政大權,建議孫中山委任。

孫中山對于自己的大哥是很了解的。他認為大哥會經(jīng)商做生意,但不擅長搞政治活動。孫眉雖然和自己手足情深,對革命也有過貢獻,可這些都不能成為當官的資本。因此,他經(jīng)過反復考慮就沒有簽發(fā)讓孫眉當廣東都督的委任狀,還致函廣東各界團體和各個報館,加以謝絕。同時也給大哥寫了封信說明理由,婉言勸阻。

孫眉知道自己的弟弟竟然不同意自己出任都督,心里非常生氣。1912年5月,孫中山回到廣東家鄉(xiāng)視察時,孫眉當面質問弟弟:“廣東各界推舉我當都督,你是大總統(tǒng),只要下個委任狀就可以了,可你為什么不同意呀?”

孫中山回答說:“我當總統(tǒng)是要為天下百姓做事,因此用人只能‘唯才能是稱’,尤其是對于自己的親朋,應當要求得更嚴格些?!?/p>

“可我不但是你的大哥,而且還數(shù)次獻出巨款支援革命,到后來把在檀香山的家產都賣了,所得錢款都充作革命經(jīng)費,我也回鄉(xiāng)做了小買賣。我為革命辦了這么多事,難道你就忘了嗎?”孫眉還有些不服氣地說。

孫中山很深沉地想了一會兒,慢慢地回答說:“你對革命有貢獻,為革命做了許多好事,這我永遠也不會忘記,國家也不會忘記??墒乾F(xiàn)在,擔任都督管理一個省是需要有政治才干的,不能因為你對革命有功,又是我唯一的親哥哥,就讓我委任你做都督。這么做,對國家不利,對你也不好。所以我建議你還是去干自己熟悉的本行,全力以赴地興辦實業(yè)。這么做,既能為國家出力,也能為民眾造福,該有多好呀!”

孫眉聽了孫中山的一番話,覺得句句在理,心里也就不怨恨弟弟了,也不想再去爭什么總督當了。

解讀

孫中山用人“唯才能是稱”為為官者樹立了公正廉潔的表率,現(xiàn)在很多為官者難以做到公正廉潔,缺乏“向我看齊”的豪氣。

尹伯敏用權不謀私

名言

功莫美于去惡而為善,罪莫大于去善而為惡。

——新書·修政語上

故事

尹伯敏曾擔任中共山東省嘉祥縣委書記。他的弟弟一直在村中務農,后來因病早逝,留下一個不滿周歲的孩子,由尹伯敏接進城里撫養(yǎng)。

這個孩子叫尹永平。他自幼體弱多病,尹伯敏夫婦總是把省吃儉用節(jié)約下來的錢為他多方求醫(yī)調治和購買補養(yǎng)品,熟悉情況的人都說:“尹伯敏對待侄兒比兒子還親?!钡且魧χ秲阂榔降囊笠埠車栏?。從小就教育他無論大事小事都要按制度的規(guī)定去辦。有一次,機關給干部們發(fā)電影票。負責發(fā)票的那個同志順手就給了尹永平一張。尹伯敏知道后,立即讓尹永平退了回去。那個發(fā)票的同志說:“這種小事何必那么認真?”尹伯敏卻嚴肅地說:“當領導的背后有千萬雙眼睛,所以一言一行都要以身作則,模范地遵守黨紀國法,不能一走過去就讓群眾戳脊梁骨?!?/p>

尹永平高中畢業(yè)后沒有考上大學,想讓尹伯敏在縣城里給安排個正式工作。尹伯敏耐心地開導侄兒:“你在縣城工作不符合政策,還是回村安心務農吧。把咱家鄉(xiāng)建設好,不是也很好嗎?”

尹永平說:“你是縣委書記,只要說句話,事情就辦成了?!?/p>

尹伯敏說:“我說句話給你安排個工作是不難,可我辦了這件事別人會怎么說?群眾會怎么看?我這個縣委書記的權力是人民給的,只能用于民,不能用于私!”

尹伯敏還滿懷深情地對侄兒說:“今后你在村里建房、結婚,我都可以給點錢。你在生活上遇到什么困難,只要不違犯政策,我都可以幫忙?!?/p>

這一席肺腑之言令侄兒很受感動。不久,尹永平就高高興興地回農村老家去了。

尹永平回到農村老家后,尹伯敏為了省錢給侄兒建房,從各方面緊縮開支,有一年多的時間連肉也舍不得吃。有一次,尹永平承包的責任田因為缺少柴油不能開動機器,澆水很困難。怎么辦?他想讓伯父幫助買點柴油。

尹永平提了個塑料桶進城找到伯父。他不敢直說,但尹伯敏已經(jīng)猜到了他的來意。就說:“柴油是上級按計劃分配的,縣城的柴油也很緊,各鄉(xiāng)各村都鬧著要柴油,你想想,如果我批個條子,哪怕是十斤八斤,還怎么要求別人不辦這種事呢?我看,你還是回村多花點力氣,用人工澆水吧!”

尹永平提著空桶回村去了,他沒有要來柴油,但卻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教育,心里也是很高興的。

解讀

用權不謀私體現(xiàn)的是公正之心,為官者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公正之心。要做人民的公仆,為人民服務,就要講究公道,不能利用手中的權力為己謀利,公正的天平一旦傾斜了,就能引發(fā)整個價值體系的“坍塌”。

簡單說,秉公就是依照公認的道理或公平的標準辦事。秉公辦事是一種優(yōu)良的品德,但真正能夠做到卻十分不易,因此也是難能可貴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為了保證廣大人民的利益而設置的,只有秉公執(zhí)法,依法辦事才能確保廣大人民的切身利益。法律的公正性和威嚴性才能得到有效維護和彰顯。法外有法,法外容情,因人而異,因人而廢,權大于法等都是對法律的褻瀆。法律的公正和威嚴高于一切,沒有人可以凌駕于法律之上。

子產鑄造“刑鼎”

名言

不以規(guī)矩,不能成方圓。

——孟子·離婁上

故事

春秋早期,新建的鄭國(今河南新鄭)位于晉楚兩大諸侯國之間,強國為鄰,地狹勢弱。為了免于滅亡,鄭國國君從一開始就著意進行社會改革,調整貴族和商人、個體農民之間的關系,使商人和個體農民獲得了許多權利和自由。子產的父親子國就是一個幫助國君進行改革的人,他后來在舊貴族發(fā)動的一次武裝叛亂中被人殺害了。

子產在平定那次武裝叛亂后,被鄭國國君委任為“執(zhí)政”,負責管理全國的行政事務。他年輕有為,懂得立國的根本是要安撫好平民百姓,得到他們的擁護和支持。因此,他首先采取措施改革軍賦制度,限制了貴族勢力,使他們不能“越制”;提高了商人和個體農民的社會地位,使他們取得了在某些方面能與貴族“平等”的權利。這項改革遭到許多貴族的責罵。但子產很坦蕩地說:“他們想怎么罵就怎么罵吧,只要對國家有利,我還會舍出性命去做。我知道行善政只有堅持才能成功?!?/p>

過去,鄭國的法律刑書是被密藏起來的。平民百姓不知法,不懂法,犯了過錯任憑執(zhí)法的貴族隨意處置。平民百姓與其說是怕刑罰,不如說是怕執(zhí)法的貴族。因為執(zhí)法的貴族說上一句話,平民百姓就會在糊里糊涂中“犯罪”,招致傾家蕩產甚至身首異處的厄運。對于這種體制,鄭國的商人和個體農民是很不滿意的。

子產深知密藏法律刑書對平民百姓是不公平的,因此他極力主張實行“猛政”?!懊驼比缁?,他說:“火性是猛烈的,使人看見害怕,反倒很少有被燒死的人。水性是懦弱的,人不怕水,喜歡玩水,反倒有許多人被溺死了?!边@里說的“猛政”,就是要把嚴厲的法律刑書公之于眾,讓平民百姓知道觸犯刑律的嚴重后果,知道畏懼,因而不敢去做犯法的事情。

為了實行“猛政”,子產力排眾議,于公元前536年鑄刑鼎。也就是把鄭國的法律刑書一條一條地鑄在一個很大的金屬鼎上,把這金屬刑鼎放置在通衢要道,使人人都能看得見,都能知法懂法,依法辦事。

子產鑄刑鼎在春秋各國引起守舊派的一致反對。晉國舊貴族的代表叔向就直接給子產寫信,質問子產說:“法律刑書一經(jīng)公布,平民百姓就知道了如何來避免刑罰,他們就不再害怕執(zhí)法的貴族了。是非曲直都由刑鼎上鑄的法律刑書來決定,那執(zhí)法的貴族還有什么用處呢?”鄭子產回復說:“我這么做是順應民心的,也是為了救世??!”

子產的說法不久得到了證實。因為鄭國從鑄刑鼎以后,就限制了執(zhí)法貴族的權力,使商人和個體農民能夠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安居樂業(yè),放心大膽地發(fā)展生產了。這樣,鄭國就出現(xiàn)了一個社會穩(wěn)定和國力強盛的局面。二十多年后,叔向所在的晉國,也學子產的做法鑄了刑鼎,公布范宣子所作的刑書。到了戰(zhàn)國時代形成了法家學派,而子產則被尊奉為這個學派的創(chuàng)始人。

解讀

不以規(guī)矩,不成方圓,秉公執(zhí)法的前提是有法可依,當然這個法是要以公正為前提的,只有公正的法律才能得到人民的擁護和支持。

晏嬰進諫齊靈公秉公執(zhí)法

名言

吏不畏吾嚴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則民不敢慢,廉則吏不能欺。公生明,廉生威。

——張聰賢

故事

春秋時期齊國第二十四代君主齊靈公有個怪癖,喜歡讓宮中女子身著男裝。只要有個宮中女子穿上男服在他面前走一走,他就高興得合不上嘴,一遍又一遍地夸獎這女子瀟灑、健壯、大方、漂亮。這么一來,他的妃嬪和宮女都一個個地打扮得和男子一模一樣。她們覺得這是討好齊靈公的好辦法。

宮中女子作出表率,都城臨淄的女子就紛起效仿。到后來齊國的婦女上至七十老嫗,下至三歲女童都穿起了男裝。弄得齊國上下男女不辨,不倫不類,為一大怪象。

對于這種壞風氣,朝中大臣議論紛紛。覺得如果不及時制止,傳揚出去必然會遭到周邊各諸侯國的恥笑。齊靈公也認為,這么發(fā)展下去太不像話了。于是立即下令,禁止各地婦女穿男人的服裝。

齊靈公的命令發(fā)出后,很少有人理睬。各地婦女仍然是穿著男裝出入于街頭巷尾。

齊靈公發(fā)怒了,他制定了一條更嚴苛的法律,規(guī)定今后遇見身著男裝的女人,可以當場撕裂她的衣服,割斷她的衣帶。

齊靈公以為,這么一來大家就會依法辦事??墒鞘聦嵣?,街上身著男裝的女人并未減少。顯然,只靠命令和法律,還制止不住壞風氣的蔓延。

就在齊靈公無計可施之際,忽見上大夫晏嬰進宮辦事。齊靈公知道晏嬰足智多謀,便向他請教改變壞風氣的辦法。

齊靈公說:“近來國內女子崇尚女扮男裝,我?guī)状蜗铝罱?,還采取了法律措施,可是收效甚微。不知這是什么原因?”

晏嬰回答說:“這原因十分簡單。您想,您下令禁止宮外女子穿男服,卻鼓勵和縱容宮中女子打扮成男人模樣。您在宮中提倡女扮男裝,宮外當然會起而效法。您自己不以身作則,怎么能讓別人服從您的命令呢?假如您真正有決心改變女扮男裝的壞風氣,就應該首先嚴禁宮內女子穿男服。只要宮內改變了壞風氣,也就容易在全國推行禁令了?!?/p>

齊靈公聽了晏嬰的話猛然醒悟。他很高興地對晏嬰說:“對,對,你的話很有道理。我一定接受你的建議?!?/p>

當天,齊靈公就下令:從今以后,宮內女子,無論是妃嬪還是宮女,一律不準再穿男裝。如果有人違犯,一定從重懲辦。

此令一出,宮內女子再也無人敢穿男裝。不到一個月,齊國各地的婦女也沒有人再穿男裝了。

解讀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應因人而異,這是法律公正性的體現(xiàn)。只有做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才顯示出它存在的意義和價值,也才能發(fā)揮出它應有的法律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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