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章
作者:盛文林   |  字數(shù):1922  |  更新時間:2012-08-20 16:59:03  |  分類:

軍史鄉(xiāng)土

第23章

卡拉揚盡管如此,有許多人對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時期為納粹服務的事實,仍沒有忽視,而堅持認為,與其他眾多受審判的納粹戰(zhàn)犯相比,若不是他在音樂上的成就,他亦終究逃不過審判。赫伯特·馮·卡拉揚(1908—1989年)出生在奧地利的薩爾茨堡。他幼時天賦極高,5歲時便公開演奏,儼然是一位鋼琴家。他的父親是位醫(yī)生兼業(yè)余音樂家,如同莫扎特父親一樣,渴望兒子早日成名,極力鼓勵兒子從事音樂??ɡ瓝P一生歷經兩次世界大戰(zhàn),如果再多活10年,他人生歷程便橫跨整個20世紀了。

卡拉揚的指揮生涯正式開始于拿破侖曾涉足過的小城——烏爾姆,那年他才20歲;5年后,當他被解職后漫步這個小城街頭時,突然發(fā)現(xiàn)自己眼前沒有任何合同,也沒有地方過夜,剩下的只有在烏爾姆市演出時的美好回憶。

但回憶不能填飽肚子,他走遍全國謀生,但連試用的機會也沒有了。然而到1988年4月5日,當他度過80歲生日時,已被全世界輿論界贊譽為“20世紀的奇跡”、“藝術界的巨頭”以及“指揮界的帝王”。這位馳騁樂壇60年的著名指揮家,他的富于傳奇色彩的二戰(zhàn)時期的生活一直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人們沒有忘記,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結束后,著名的薩爾茨堡音樂節(jié)的組織官員們邀請大指揮家托斯卡尼尼參加這一重大節(jié)日,但托斯卡尼尼的回答是:“我不去,我決不與為希特勒服務過的孚爾特溫格勒、卡拉揚之流混在一起!”可見那時把卡拉揚定為納粹戰(zhàn)犯的觀點是有一定市場的。

認為卡拉揚是納粹戰(zhàn)犯的證據(jù)似乎比較充分??ㄊ献?933年到1942年期間一直是一名納粹黨徒。他音樂生涯中,聲譽的日益隆盛同德意志民族社會主義勢力興盛緊密地相伴隨。當一些猶太籍指揮家如孚爾特溫格勒、瓦爾特、克賴伯、布許、緬恩等被迫辭職或離開德國時,卡拉揚卻加入納粹組織。同時卡氏為了往上爬,以超越孚爾特溫格勒這位當時象征德意志文化傳統(tǒng)的人物的聲望,他利用一切納粹政權給予他的機會。1939年11月他接受了柏林歌劇院藝術指導的位子;1941年他放棄亞琛的工作,全力經營他在柏林的事業(yè)??ㄊ系氖聵I(yè)在第三帝國期間得到順利的發(fā)展這無疑說明了他是納粹政權下的一個不光彩的人物——這是從政治上而言的,因為文化生活受政治的牢牢控制的現(xiàn)實在任何時代都存在著?;诳ɡ瓝P為希特勒政府服務的事實,他完全是一個納粹戰(zhàn)犯,因而戰(zhàn)后由于他有加入納粹黨的污點而成了首批被帶到臨時法庭而準備接受審判的犯人。但也有許多的人持相反的觀點,認為卡拉揚不能算是戰(zhàn)犯。因為他所處的環(huán)境是客觀的,當時一切文化生活處于納粹強權統(tǒng)治之下,一切活動都帶有被迫的性質。當時在納粹強權及狂熱的沙文主義氣氛下,如果對抗這一強權便如同以卵擊石,卡氏在那里服務也是自然的選擇。即便他有為取得各種職位的私心和機會主義式的所做所為,在當時特殊環(huán)境下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戰(zhàn)后有一個專門委員會為他請愿,要求赦免其“罪責”,不久卡氏便得以解脫了政治上的干系。這些人認為,作為一名藝術家,一位忠心耿耿獻身于音樂藝術的指揮家,卡拉揚根本就與戰(zhàn)爭和政治毫無聯(lián)系,那么何談他所犯下的“戰(zhàn)爭之罪”呢?

無論如何,卡拉揚是20世紀最杰出的指揮家之一。他集合了托斯卡尼尼的精確和孚爾特溫格勒的浪漫的雙重優(yōu)點,因此,我們不能只看這位習慣于“閉眼指揮”

的大師是否是納粹分子的問題,還應該看到卡氏(再加上孚爾特溫格勒)在納粹統(tǒng)治期間的音樂活動,使德國人民受到的教益。要知道,在那個獨裁時代,人們只有從音樂聲中才能在自己可憐的生存空間里感受到一點精神安慰,“音樂代表著他們唯一保留著的被撕成碎片的尊嚴”。希特勒有后代嗎

人們一般認為,德國納粹頭子希特勒并無后裔。

可是有人發(fā)現(xiàn),事情并非如此。據(jù)說,希特勒和愛娃·勃勞恩的兒子就生活在阿根廷。愛娃·勃勞恩出身于德國中下層家庭,她的雙親都是巴伐利亞人。愛娃曾在希特勒的攝影師海因里西·霍夫曼在慕尼黑開設的照相館工作,霍夫曼把她介紹給了希特勒。愛娃身材苗條,容貌秀麗,性情溫順,舉止典雅,很快就贏得了希特勒的歡心。她平素喜歡談詩論畫,幫助希特勒收集古董和文物,再加上她一向不問政治,這都使希特勒非常滿意。照理來說,愛娃應該是希特勒的理想伴侶??墒窃陂L達12年的同居生活里,愛娃一直沒有成為希特勒的正式妻子。直到1945年4月30日,在第三帝國即將灰飛煙滅、希特勒自知來日無多時,他倆才正式舉行婚禮。希特勒一直認為,婚姻會阻礙他把全部精力用于他領導的事業(yè),也許此時他已經無此顧慮。實際上,希特勒和愛娃·勃勞恩的婚禮,同時也是他們的葬禮。但是在此之前他們畢竟共同生活了十幾年。有人猜想,他們有一個兒子或者女兒,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另外,希特勒有可能隱瞞事實,因為他想維持自己在德國人心目中“神”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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